《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四川派出三年来首个省级层面境外招商团赴港招商******
中新社成都1月15日电 (单鹏)四川省经济合作局15日在成都派出境外招商首发团启程赴香港。这是三年来四川省级层面牵头组织的首个境外招商团组。
据悉,该团此行将在4天内密集拜会一批香港重点目标企业,加大力度招引外资,推动更多标志性外资项目来川落地。
四川省经济合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今年首发的境外招商团组第一时间赴港开展投资促进活动,将抓紧对接前期与四川省有接触的在谈企业项目,跟进推动一批已有初步合作意向的投资企业,争取推动一批实实在在的投资项目尽快实现签约落地。
该负责人表示,将举办“四川—香港投资合作推介会”等活动,拜访香港相关经济贸易部门机构、知名商协会和知名客商,介绍四川最新发展目标、部署、举措、配套保障以及未来几年蕴含的投资合作机遇,并邀请客商来川考察,为下一步深化推进川港合作先行探路。
香港长期位居四川第一大外资来源地,是四川开展全球招商、国际合作、外资利用和“走出去”的重要桥梁和平台。数据显示,目前香港在四川设立的投资企业(机构)6428家,累计投资270.52亿美元;存量企业1716家,投资总额865.18亿美元。去年1月至11月,香港在川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机构)249家,外商直接投资(FDI)规模21.19亿美元,一批知名港企在川投资发展并收获成功。(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