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视窗:假期旅游明显升温 文旅消费不断升级******
文旅消费加速回暖(消费视窗·身边市场看信心③)
旅游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也是恢复和扩大消费的重要抓手。当前正值“两节”旅游旺季,文旅市场明显升温,一些平台的文旅产品预订热度已超去年同期。大众文旅消费需求加速释放,助力行业恢复信心,引领文旅供给创新发展。
假期旅游消费明显升温
“没想到这么火!”1月7日,北京市朝阳区居民王琳计划带孩子去京郊游玩两天,预订住宿时才发现很多特色民宿都已被订满。等她带孩子来到京郊的景区时,停车场门口排起了长队,景区里人头攒动。
据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测算,2023年元旦假期,全国国内旅游出游5271.34万人次,同比增长0.44%;实现国内旅游收入265.17亿元,同比增长4%。
我国是全球最具潜力的消费市场,随着文旅消费快速升级,行业高质量发展趋势明显。近期,各地区各部门接连出台政策举措,推动文旅行业复工复产。
中长线休闲度假需求快速回升。同程旅行发布的《2023春节假期旅游消费趋势报告》显示,今年春节期间出行需求大幅上涨,尤其是中长线出行增长明显。1月7日,春运开始售票。在同程旅行平台上,除夕前一天及当天的火车票订单量较去年同期上涨31%,为近3年同期最高。1月1日至8日,春节出行的国内长线度假游产品咨询量同比上涨近20倍。西双版纳、长白山、三亚、厦门等冬季热门的长线游目的地搜索热度同比增长均超过100%。
飞猪旅行数据显示,春节期间相关旅游商品平均客单价同比提升超七成,酒店、景点门票等人均预订量同比提升近两成,大家的出游半径、时长、结伴人数显著增加。同时,高星酒店预订量同比增长近三成,精品乡村民宿预订量同比增长超1倍。
除了返乡过年,外出旅游也是人们的热门选择。“海岛”“温泉”“民宿”成为春节假期热度最高的三大关键词。马蜂窝大数据显示,1月9日前的近一周,“春节去哪”相关热度上涨达172%。
文旅消费不断升级
深圳市一家外贸企业员工张蕾这两年爱上了露营。自己动手搭帐篷、做美食,满满的成就感让她乐在其中。“之前休假时,大多数时候我都一整天待在房间里玩手机,露营让我的生活充满了乐趣。”张蕾说。
与三五好友一起看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和家人在户外黄昏时分围炉煮茶,夜晚头顶星空,虫鸣陪伴入睡……由户外露营衍生出的“露营经济”,成为旅游市场新的增长点。
随着文化和旅游加速融合、市场不断发展,我国文旅消费需求呈现明显升级趋势。供给侧的市场主体紧跟文旅消费升级新趋势,提供文旅产品新供给,推出更多符合游客口味的优质产品和服务。
为更好地满足消费需求、扩大优质供给、保障安全发展,文化和旅游部等14部门日前印发《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推动公共营地建设,扩大公共营地规模,提升服务质量;鼓励支持经营性营地规范建设,提高露营产品品质; 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既能欣赏水上实景演艺灯光秀,还能品美食、了解渔文化,这样的度假方式很丰富、悠闲。”在湖南省常德市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渔歌艺术营地,前来游览的市民孙曦说。去年,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新开发了渔歌艺术营地。在这里,渔歌音乐节、渔歌艺术馆、渔歌帐篷营地等多样化的文旅融合产品,给游客带来轻休闲、微度假的出游体验。
浙江省丽水市古堰画乡推出星空露营、大樟树市集等系列活动,游客可以体验户外露营生活、欣赏音乐,还可以逛文创集市,现场观看艺术家作画。在丽水黄村乡碧水湾景区的草坪上,越野卡丁车、水上运动等项目,让娱乐体验更丰富。
政策帮扶持续发力
“来微山湖景区旅游,没想到还能享受门票免费政策。”山东省济宁市大学生李旭说。今年寒假期间,微山湖旅游区为返乡大学生免费发放1万张景区门票。景区内烟花秀、网红灯展、古运河画舫游等活动竞相亮相,增添了暖暖的年味。
“推动文旅加速复苏,要打出有效的政策‘组合拳’。”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说,今年将制定扶持景区、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创新推出文旅线路产品推广季、文旅惠民消费季等活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举办露营节、音乐节、夜游季等活动,丰富文旅业态,进一步激活文旅消费潜能。
恢复和扩大文旅消费,政策发挥更大作用。各地积极出台文旅行业相关扶持政策。
自2022年10月27日起,海南面向全国发放5300万旅游消费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活动结束,海南旅游消费券核销率达到95.3%,市场带动比2.33,有力促进海南旅游产业加速回暖。
免费!优惠!多地景区推行“景区促销”。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日前公布了2023年全省首道门票优惠活动景区名单,参与活动的景区共计106家,其中5A级景区7家、4A级景区66家,首道门票优惠1折到8折不等。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表示,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游客来贵州旅游可享受旅游景区免票、自驾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半、住宿酒店挂牌价减半等优惠。其中,2023年2月28日前,游客通过相关平台预约景区门票可享受省内A级景区首道门票免费优惠。
跨省游持续升温。美团启动“当地参团商家助力计划”,提供专属流量扶持、最快4小时入驻绿色通道、7天超短结算周期等多项服务,不断优化体验和服务,助力商家更好获取线上流量。
文化和旅游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要适时推出新的助企纾困、行业振兴、消费促进等举措,提升行业信心、激发市场活力。
王 珂 谢 菲
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